2016年是浙江省“五水共治”工作全面鋪開的第3年,也是實現治水工作“三五七”時間表中“三年解決突出問題,明顯見效”的目標年。治水開始由大江大河,向水系的“毛細血管”推進。而浙江的河長們,也開啟了新的征程。
10月11日,中央深改組審議通過《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》。全面推行河長制,目的是在全國范圍內構建責任明確、協調有序、監管嚴格、保護有力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,為維護河湖健康生命、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,提供制度保障。
水利部的數據顯示,目前,共8個省市在全境推行河長制、16個省區市在部分區域實行河長制。
作為“五水共治”的制度創新和關鍵之舉,河長制較早在浙江推開,如今已走過了3個春秋。來自浙江省環保廳的公開消息稱,2016年1至9月,全省地表水總體水質為良,錢塘江總體水質為優;221個省控斷面中,Ⅰ至Ⅲ類水質斷面占77.4%,同比上升7.3%;與上年相比,全省劣Ⅴ類斷面個數減少8個。
河長治河,負責到底
“省長村長,都是河長。”這句浙江老百姓口口相傳的話,并非虛言。
在浙江,河長這支隊伍中現已有省級河長6名、市級河長199名、縣級河長2688名、鄉鎮級河長16417名、村級河長42120名,五級聯動的河長制體系已具雛形。
任何新生事物的發展都不可能一蹴而就。3年來,河長制的推行也并非一帆風順。
“家門口的河多少年來一直又黑又臭,不是豎個河長牌就可以解決問題的。”大多河長并非專業出身,老百姓難免對“半路出家”的河長們半信半疑,怕河長制會淪落為“河長秀”。
“有責無權,做事全憑著一股熱情。”也有河長自嘲,自己治水赤手空拳,既沒有“兵”也沒有“槍”,是個“光桿司令”,遇到問題容易有心無力。
“時間、空間、人員上普遍不足,資金投入也較大。”政府在河長制的實施過程中,同樣遇到不少問題,長效機制的完善面臨不小壓力。
不過,辦法總比困難多。近兩萬名省、市、縣、鄉級河長,用3年時間,寫就了一部現代版“大禹治水”壯歌:全省共消滅6500公里垃圾河,整治“黑臭河”超過5100公里,城鄉水環境明顯改善。錢塘江、苕溪、甌江、飛云江和曹娥江等重點水系的Ⅰ類至Ⅲ類斷面比例均達100%。
隨著清流逐漸被喚回,質疑聲漸漸化為點贊聲。據統計,全省社會公眾對治水的支持度已經連續兩年達96%以上。
今年是我省“五水共治”工作全面鋪開的第3年,也是實現治水工作“三五七”時間表中“三年解決突出問題,明顯見效”的目標年。治水開始由大江大河,向水系的“毛細血管”推進。
浙江的河長們,也開啟了新的征程。
水里岸上,一抓到底
河道治理是復雜的系統性工程,既涉及城市建設和公民素質,還跟企業行為相關。復雜問題的解決,更需不斷探索。
作為河長制開拓者的浙江,面對實施中的各類問題,步履不停。河長兩個字,內涵也日漸豐富——民間河長、企業河長、渠長……治水治到細微處,河長隊伍逐漸壯大豐富,責任落實得更加精細。
“民間河長大多就住在河邊,生活在河邊,對河道關心的程度,愛護程度更加高一點。民間河長第一時間發現問題,參與問題的解決,發揮著重要作用。”浙江理工大學法政學院副教授劉國翰認為,“五水共治”不僅僅是倒逼產業的轉型、生產方式的改變,更是人的行為、觀念、生活方式的改變。民間河長,就是一個很好的載體。
在嘉興港區的化工新材料園區,大小11條河道都被“包干到戶”。園區確定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、三江化工有限公司、嘉興石化有限公司等8家企業負責人為河長,另有20多家河長成員單位,實行“門前三包”。企業河長,成為一種榮譽和責任。
杭州市上城區針對轄區內水環境繪制出了區域“毛細血管”水系圖,對河道及不屬河道的溝、渠、池塘、小溪等小微水體都進行了標注,并任命了10名渠長,參照河長制的要求,由渠長們來履行小微水體“管、治、保”三位一體的職責。
河長們雖然管的是一條河,要解決的問題卻不局限于一條河。它敦促地方黨政領導來到河岸邊,對水污染有了更直觀的感受。河長們解決水中問題的同時,也破題了當地的環境問題,最終解決的,則是岸上可持續發展的問題。
以浦陽江為例,治水從整治水晶產業開始,從曾經的全縣85%河流被嚴重污染到目前全縣51條支流全部達到Ⅲ類以上水質,讓浦江的經濟發展質量和水環境質量實現了雙提高。
環保問責,一追到底
目前,中央已經明確提出了環境保護“黨政同責”和“一崗雙責”要求,也為進一步完善和深化河長制提出了新要求:黨政領導干部任期是有限的,保護環境的責任卻沒有期限。
探索建立長效機制,讓河長制深耕于之江大地上,這也是浙江一直努力探索的方向。
今年6月,省治水辦出臺了《基層河長巡查工作細則》,首次為全省基層河長的巡河工作制定了詳細規范,讓基層河長工作有章可循。這份《細則》從總則、職責分工、巡查頻次和內容、巡查記錄、問題發現和處理、考核獎懲以及附則等7方面,為浙江基層河長的巡河工作制定了詳細規范,明確“對巡查履職不到位、整改不力等行為,在約談警示的基礎上,還應進行督辦抄告,視情啟動問責程序。”
這宣誓著浙江治水的決心:河長制并不是握有實權者掛的一個“虛銜”,責任不落實的將會被嚴肅問責。
不久前,《浙江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(試行)》印發。《細則》規定:“五水共治”“一打三整治”和美麗浙江建設考核連續兩年不合格的;環境質量考核目標連續兩年未完成的;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連續兩年不合格的,應當追究相關地方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成員的責任。這標志著,浙江開始對追究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作出制度性安排,建立起了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保護問責制度。
除了機制創新之外,河長們的“槍支彈藥”也在更新升級。目前,我省錢塘江流域河長制信息管理系統已經上線運行。紹興市實現市域范圍電子化巡河全覆蓋,市、縣、鎮、村四級5300余名河長全部用上了河長制信息管理系統。